首页
Home
关注民生
Nav
警钟长鸣
Nav
反腐倡廉
Nav
媒体关注
Nav
监督举报
Nav
企业舆情
Nav
公示公告
Nav
舆情排行榜
Nav
人民舆情
Nav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新闻动态
关注民生
警钟长鸣
反腐倡廉
媒体关注
舆情排行
舆情排行榜
人民舆情
公示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姜志刚决定逮捕
发表时间:2023-09-18 21:45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姜志刚决定逮捕
时间:2023-09-18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大
中
小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享到: